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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关于推进建设安全社区建设的《意见》

2015-08-16 10:26:14 数字东城 点击量:13952
  【中国安防展览网 政策法规】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提高社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保障社区居民享有健康和安全的权利,日前北京市东城区印发了《北京市东城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区将在已有2个街道(东华门、东直门)成为安全社区网络成员的基础上,在全区其他15个街道和3个地区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以下为文件具体内容:
  
北京市东城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提高社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保障社区居民享有健康和安全的权利,现就东城区进一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和必要环节。使社区建设的每个环节都达到安全标准,确保每个人都有安全感,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二)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是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重要途径。创建安全社区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局限性,实现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三)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是加强基层基础性工作的重要内容。创建安全社区有利于排除各类危险源、安全隐患,解决重点人群等问题,促进街道(地区)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健康管理等工作。
  
  (四)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是一项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提高安全保障水平、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安全社区建设内容较多,涉及面较广,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社会性较强的工程。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促进项目,传播安全知识、培养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有利于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与伤害,不断提升区域平安建设水平。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整合资源、共同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街道(地区)统筹、部门协作、全员参与、共驻共建”的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持续改善地区安全状况,提高地区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保障水平,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伤害事故发生,努力创造社会安定、人民安康、安全宜居的良好社会环境。全力创建市级、全国安全社区,吸收安全社区理念,鼓励并支持创建安全社区。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社区安全促进合作中心安全社区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以及《北京市市级安全社区基本条件》等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和促进两个层面工作,逐步提高地区安全促进和伤害预防水平,实现公众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公共安全体系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地区基础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各类伤害、灾害事故明显下降。围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自觉自愿”的原则,在已有2个街道(东华门、东直门街道)成为安全社区网络成员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在全区15个街道(除东华门、东直门街道)和3个地区开展安全社区建设。
  
  (三)阶段目标
  
  1.2015年,全面启动东城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力争推动我区20%的街道(地区)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2.2016年,继续推动我区40%街道(地区)开展创建工作,同时协助2015年已启动创建工作的单位做好安全社区的评估申报认定工作。
  
  3.2017年,力争推动40%街道(地区)开展创建工作,使我区所有街道(地区)全部创建完毕。同时协助2016年已启动创建工作的单位做好安全社区的评估申报认定工作。
  
  4.获得北京市安全社区称号的单位要按照持续改进的要求,积极开展全国和安全社区争创工作,力争推动我区所有市级安全社区单位都获得以上安全社区称号的荣誉。
  
  5.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单位直接启动创建全国和安全社区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一)成立东城区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促委会”,具体成员详见附件1),主任由张家明区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许汇副区长担任,各委办局、街道(地区)的主要领导为成员。促委会负责指导全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社区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安全社区建设的发展战略和分阶段实施目标;负责指导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对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提出决策意见。
  
  (二)促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许汇副区长担任,东城区安全监管局局长为常务副主任,区教委、区卫生计生委、区社会办、区民政局、东城交通支队、东城消防支队的主要领导为副主任,各委办局、街道(地区)主要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对创建安全社区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负责制订安全社区建设计划、专项安全促进制度和实施方案,明确阶段目标;负责对各项目工作组进行指导和统筹;组织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对安全促进项目进行指导和评估,负责组织跨部门、跨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学习。
  
  (三)促委会下设3大类创建工作组:伤害监测工作组;宣传教育组;项目工作组。(具体职责详见附件2)
  
  (四)聘请北京市城市支持中心和其它相关专业机构担任技术指导顾问,负责对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涉及的项目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聘请国家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和安全社区建设方面的专家、已完成创建工作街道(地区)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及志愿者指导创建工作。
  
  (五)由促委会办公室牵头,组建区级层面的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绩效评估队伍,建立完善的安全社区评估体系,对各街道(地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尤其是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为更加合理地配置资源、设立和优化安全促进项目、有效预防伤害提供可靠依据。
  
  (六)安全社区创建和促进单位要依照安全社区的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建立跨部门合作的安全社区创建组织,明确职责,制定安全社区发展规划,组织策划和实施安全促进项目,评估安全绩效,持续改进,实现安全目标。
  
  (七)促委会各成员单位、社会单位、民间组织、志愿者,要积极参与到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中,真正实现共建、共享的局面。
  
  四、强化机制建设,完善创建和促进工作机制
  
  (一)坚持项目机制。各安全社区创建单位和促进单位要结合职责,根据本部门、本领域、本地区(街道、社区)的安全工作实际,确立社会稳定、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场所安全、校园安全、居家安全等持续改进项目,成立相应项目工作小组,以项目运作方式推进安全社区工作。
  
  (二)建立全员参与机制。安全社区建设强调跨部门合作、广泛参与,各创建单位要充分发挥跨界基层组织的协调作用,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参与安全促进活动,提高社区成员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认可度。
  
  (三)建立安全社区建设激励机制。对本地区安全社区建设持续改进工作效果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社会参与度较高的项目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四)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安全社区建设关键是形成持续改进机制。各创建单位、促进单位在推进安全社区建设过程中,在实施各项伤害预防计划措施的过程中,在各项目小组日常工作运行中,要建立自查制度,并认真实施。特别要通过伤害监测评估,及时总结、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
  
  (五)建立安全社区长效推进机制。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不仅要完成创建的阶段性任务,更要持续查找地区安全隐患和风险,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各创建单位、促进单位要注重创建安全社区过程中的资料积累和工作交流,力争做到工作痕迹化和信息化的管理目标。
  
  五、明确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工作
  
  (一)已完成创建任务的街道(地区)要进一步将创建机制转变为常态促进机制,不断完善推动安全社区诊断监测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工作,坚持持续改进,强化全员参与,推进项目式运作,做好复审评估工作。
  
  (二)计划争创市、国家安全社区的街道(地区),要进一步明确创建任务和步骤:
  
  1.成立街道(地区)安全社区建设和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报送至东城区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报送至区安全监管局法宣科)。
  
  2.学习借鉴已创建单位的创建经验,积极参加区、市、国家相关专业培训及交流活动。
  
  3.建立和完善安全社区推进工作方案。
  
  4.建立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制度,开展危险源辨识、事故与伤害隐患排查等工作,为制定安全目标和计划提供依据。
  
  5.制定安全促进目标和计划。根据街道(地区)安全状况调查,结合危险源监测结果,围绕、国家、北京市安全社区建设标准,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弱势群体制定本街道(地区)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及计划。
  
  6.推进实施安全社区建设项目:围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学校安全、社会治安、环境安全、居家安全等大类别,每个类别确立若干小的改进项目并实施。按照创建时间节点,完成区域80%以上的社区启动、推进安全社区创建项目,并将项目进程随时报促委会办公室。
  
  7.分析监测记录:街道(地区)和各工作组根据各类培训及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在所产生的效果、人们的认识程度及安全指数等方面,对各类安全、健康数据进行采集、归纳、分析,做监测记录,并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8.开展安全促进项目的绩效评估与持续改进。根据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和完善。
  
  9.邀请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对街道(地区)争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预评估,以评促改,为持续改进工作提供方向性建议。
  
  10.评估申报认定:向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申请认定。
  
  (三)各相关委办局等单位要对照自身在安全建设方面的工作职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指导并支持街道(地区)及社区开展安全社区创建项目,有关工作情况及进展情况随时报促委会办公室。
  
  六、规范建设方法,注重建设实效
  
  (一)科学运用风险管理模式。创建单位要在安全监管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科学运用事故和伤害风险识别方法,建立隐患排除整改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消除辖区内的安全隐患。
  
  (二)推广运用先进的事故与伤害监测方法。创建单位要规范生产、交通、消防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事故与伤害的记录和统计工作。要依靠医疗卫生等专业机构,选择适用的伤害监测方法,做好事故与伤害的统计工作,为全面评估安全绩效提供依据。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目标和计划。创建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社区创建目标和计划,并结合事故和伤害重点因素,制定事故和伤害预防控制目标以及相应计划。确保目标和计划切实可行,能够指导安全社区促进项目的制定,体现持续改进的要求。
  
  (四)策划实施安全促进项目。创建单位要结合地区安全情况和条件,有针对性地策划实施具体的安全促进项目,实现既定的目标和计划。安全促进项目可以通过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服务、安全设施和产品、安全工程等途径实现。
  
  (五)加强社区应急能力建设。创建单位要针对地区潜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响应预案或计划,配备应急设施和器材,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应急演练,使辖区居民具备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
  
  (六)加强监督检查。创建单位要选择和实施适用的方法,根据安全社区的条件和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纠正补强措施和预防措施。
  
  (七)加强宣传。要重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宣传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重视推广先进的安全社区建设经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察、交流和参加各级安全社区活动;重视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各类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形成有利于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重视安全社区和安全知识宣传品的创制和编辑工作,使宣传工作更具针对性,更贴近实际。
  
  (八)实现持续改进。区促委会办公室要指导街道(地区)采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对安全社区创建过程、安全促进项目、事故与伤害发生发展情况、社区成员安全认知情况以及满意度等进行检查评估,实现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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