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普宁市公安局的委托,对“红绿灯、电子警察系统设备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PC[2014]GK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普宁市公安局红绿灯、电子警察系统设备等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四、采购预算:¥4699932.00元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4.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
5.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或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证书;
6.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良纪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集中踏勘。
六、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核):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报名资料由集中采购机构人员会同采购人代表现场进行资格核查,只有通过核查合格的投标商,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9月24、25日法定上班时间,26、28、29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到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4日14时4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单位: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0月24日15时00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普宁市公安局
联系人:林先生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蔡小姐
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招标单位 | 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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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蔡小姐 |
联系电话 | 0663-2241151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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